与尼日利亚的所有公共机构一样,NIPC 须遵守 2011 年《信息自由法》(FOIA) 的规定,该法旨在使公共记录和信息更加自由地提供。 《信息自由法》规定任何人都有权访问或索取任何公职人员、机构或机构保管或拥有的信息。
根据《信息自由法》,公共机构必须定期、持续地发布某些信息。该义务与根据该法案响应信息申请而提供信息的义务是分开的。
因此,NIPC 致力于:
- 更自由地提供公共记录和信息
- 主动、定期披露某些信息
- 允许公众获取公共记录和信息
- 在符合公共利益和保护个人隐私的范围内保护公共记录和信息
- 保护在职公职人员免受未经授权披露某些官方信息的不利后果
有效履行《信息自由法》规定的主动披露义务或及时响应信息请求是 NIPC 的共同责任。
然而,NIPC 通过 FOI 委员会来管理其 FOIA 义务的遵守情况,该委员会由来自不同部门和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。 FOI 委员会由 NIPC 的 FOIA 联系人担任主席,其职责是:
- 确保定期主动披露相关信息。
- 审查 FOIA 申请以获取信息和记录。
- 确保尽快将申请提交给 NIPC 内的相应部门、分部或单位。
- 与 NIPC 的部门、部门和 NIPC 单位联络以解决请求。
- 必要时,就 FOIA 相关事宜与 NIPC 内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进行协商。
- 与法律服务司合作,确保对所有请求作出适当及时的回应。
- 确定响应任何请求所需的文件复制和转录费用的标准费用。
- 记录所有信息自由请求和采取的行动。
- 每年 2 月 1 日或之前准备并向联邦总检察长提交上一年的年度信息自由报告。
- 确保向公众提供 NIPC 年度信息自由报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