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 年 5 月 13 日,阿布贾司法部门联邦高等法院驳回了 Hon. NIPC 管理委员会成员阿里·萨尼 (Ali Sani) 表示,原告缺乏提起诉讼的法律地位,且诉讼已过法定时效。
尊敬的。萨尼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提起诉讼,试图限制 NIPC、理事会主席和执行秘书拨款和支出作为内部产生收入 (IGR) 实现的资金。他还提交了一份单方面申请和一份中间申请,要求禁止委员会支出 2018 年、2019 年和 2020 年的 IGR。
2019 年 12 月 17 日,联邦高等法院法官 A. I. Chikere 发布了一项临时命令,限制 NIPC 在禁令动议确定之前使用其 IGR。该临时命令大幅停止了 NIPC 的运营,因为委员会的大部分运营费用均来自 IGR。特别是,自 2019 年 12 月起,NIPC 因未支付电费、无法支付柴油费用以及无法支付外包服务提供商(包括保安、清洁工和园丁)的工资而被切断。
被告的律师 Messrs Afe Babalola & Co 通过首席律师 Kehinde Ogunwumiju SAN 提出了初步反对意见,认为 Hon.萨尼作为批准IGR支出的理事会成员,没有合法权利寻求其限制;不能限制委员会行使法定权力;并且诉讼已过法定时效。在对禁令动议的裁决中,法院同意原告没有合法权利限制行政机构行使其法定权力,并进一步认为该申请旨在限制 2018 年和 2019 年已经发生的支出。
法院在对初步异议的裁决中,删除了NIPC董事长的非法人姓名。随后,法院驳回了该实质性诉讼,理由是根据《公职人员保护法》第 2(a) 条,该诉讼已过法定时效,且在诉讼理由产生一年多后才提起,因此法院无权受理该诉讼。